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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报酬个税大变革!平台从业者税负直降98%,三个表格看懂新政

2025-08-19 13:30

赵某某通过互联网平台兼职,半年劳务收入35700元,原需预缴个税5712元,新政后仅需106.8元——国家税务总局一纸新规,正在改写千万灵活就业者的“钱包规则”。




一、政策核心:劳务报酬个税算法颠覆性调整

变革重点:

  1. 累计预扣法替代单次计税

    • 允许按月累计收入扣除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(原仅工资薪金享受)

    • 适用3%-45%七级累进税率(原劳务报酬按20%-40%三级税率)

      税负断崖式下降

      赵某某案例对比

      image.png


      降幅98%:少缴5605.2元

  2. 断档重计规则

    • 连续2个月无收入(如张某8-9月),后续收入重新累计计算

二、政策覆盖群体详解

新政明确三类关键主体:

1. 互联网平台企业(征税责任方)

包括8类平台运营者:

  • 网络商品销售平台(如淘宝、京东)

  • 网络直播平台(如抖音、快手)

  • 网络货运平台(如货拉拉、滴滴货运)

  • 灵活用工平台(重点适用对象)

  • 服务类平台:教育/医疗/旅行/咨询/培训/经纪/设计等

  • 技术服务类平台:广告/翻译/代理/网络贷款等

  • 聚合服务平台(如微信小程序服务商)

  • 其他提供网络交易服务的平台

认定顺序:① 持有增值电信许可证的企业 → ② 办理互联网备案的企业 → ③ 实际提供营利性服务的企业


2. 从业人员(纳税主体)

  • 定义:通过互联网平台以个人名义提供服务的自然人

  • 典型场景:→ 主播、网约车司机、外卖骑手→ 兼职设计师、翻译、咨询师→ 家政服务员、维修技师


3. 收入性质判定标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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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企业操作流程

平台企业需分四步执行:

步骤1:判定收入性质

  • 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市场主体登记

  • 区分劳务报酬所得(服务类)与经营所得(销售/运输类)

步骤2:确认计税连续性

  • 若从业人员连续2个月无收入,后续收入重新累计计算

步骤3:按月累计计税

预缴税额 =(累计收入×80% - 5000元×服务月份数)×税率 - 速算扣除数

注:直接套用工资薪金七级税率表

四、政策深层影响

  1. 个体减负公式
    月收入≤6250元 → 预缴税=0
    *(5000免征额+20%费用扣除=6250临界点)*

  2. 企业合规红线

    • 错误判定收入性质(如把主播所得报为经营所得)→ 面临补税+罚款

    • 未按规定报送信息 → 最高1万元/次处罚

  3. 行业洗牌信号

    “小型灵活用工平台若无法升级财税系统,将被淘汰出局”
    ——某头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CTO


政策要点速查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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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动指南:

  • 从业者:保存2025年全部服务协议,次年3月汇算清缴可退税

  • 企业:立即排查合作平台是否具备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

本文依据政策导图解读,具体执行以税务机关解释为准。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的判定争议需提前咨询专业机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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